元阳县市容秩序协管员招聘简章
为进一步充实市容管理执法辅助力量,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,打造整洁、有序、和谐的城市环境,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男性市容秩序协管员。相关招聘事宜如下:
一、招聘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初审、面试、体检等程序进行。
二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守宪法和法律,无违法记录,政治可靠,品行端正。
(二)组织纪律观念强,热爱城市管理工作,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,能够与同事及市民进行有效沟通,协助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各类问题。
(三)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无传染性疾病、精神病史等。能适应户外工作环境及加班、值班等工作要求。
(四)年龄在30至45周岁。身高1.6米以上(具体酌情而定)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、无纹身、无色弱色盲、双眼矫正视力在4.8以上。
(四)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,能够熟练使用微信、QQ等用于日常工作沟通及信息传递。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经验者优先考虑,以便在工作中协助开展车辆驾驶相关任务。
三、招聘程序步骤
(一)现场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6年3月4日—3月10日(除周六、周日外),每天上午08:30-11:30,下午15:00-17:30。
2.报名地点: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容秩序中队办公室(县住建局办公楼二楼202室)电话:0873—3067534。
(二)资格初审
由招聘单位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,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。
(三)面试
由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派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,统一组织竞聘人员面试,竞聘人员将进行现场答题;面试小组进行打分,由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,进入面试的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。
(四)体检
1.面试结束后,由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统一体检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及操作手册执行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次日提出复检申请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2.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,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,体检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人员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招募资格。
四、所需材料
(一)报名者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个人简历(所有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)
(二)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;同时填写《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》。
(三)本人要对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若有虚假,一经查实取消资格。
五、管理及待遇
(一)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,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(合同为一年一签),正式聘用。每月工资2500元(包括基本工资、绩效考核奖励,意外伤害险),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(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),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装和必要的工作装备。
(二)根据工作量的增大,工作待遇适当补助。
(三)聘用期内违反《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的,或被公安机关处理的,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的。
附件:
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来源:智慧元阳通
2025年3月3日
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PZo6BfQvNT7BEfoScID25w